西安市妙忠军被非法枉判四年 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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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法轮功学员妙忠军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一万,所有合法私人物品被非法没收。枉判刑期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止。本人不服枉判,已上诉。

非法判决书中述,法轮功学员妙忠军对莲湖区检察院公诉科构陷、强加的罪名及所谓的犯罪事实均不认可,自己不构成犯罪。辩护律师否定起诉书上指控罪名不成立,法轮功不是“邪教”。本案缺乏相关物证,公诉人出示的是仅仅为物品照片没有实物,不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西安市公安局×教支队的鉴定意见不属于司法鉴定,且由侦查部门直接上级出具鉴定,不应作为证据使用。亲友辩护人其弟妙忠东说我大哥有信仰自由,未对社会造成危害。

构陷法轮功学员妙忠军的证据来源,一方面是跟踪学员给民众讲真相,将听真相的民众沦为迫害学员的所谓人证言证物证;另一方面从家中非法搜查的私人物品。

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开庭至现在,迟迟不下判决,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很可能一审法院、二审法院无法内定,再送至高院内定后再返回。

妙忠军,今年66岁,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妙忠军十多年来一直伺候、照顾双亲。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绑架至新城区看守所后,妙忠军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两位耄耋老人。尽管其母亲李凤花在病危时,家属和律师向法官权波蓉申请见最后一面,均未得到允许。在思念和悲愤中,妙忠军的母亲于今年三月十三日离世,他的父亲于五月二十二日离世。

妙忠军被绑架、迫害的详细情况,请见明慧网《遭检察官急不可待地构陷 西安市妙忠军被非法庭审》《孝顺儿子修真善忍而被关押 耄耋双亲忧思离世》等报道。

迫害妙忠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
审判长:权波蓉
陪审员:刘建平、董朝晖
法官助理:李维
书记员:桑彤

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
检察员:赵诗媛
助理:刘利鸿

西安市公安局X侦支队

被迫沦为构陷证人:樊社会、王军雅、孙志贵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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